市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小汽车定编的方针、政策、规定,负责《广东省小汽车定编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及《广东省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补充规定》的实施。

  (二)制定小汽车定编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检查措施。工作人员凭省政府核发的《广东省定编小汽车检查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小汽车定编有关执行部门进行抽查和检查,对违反定编规定的小汽车及时进行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有关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三)建立和健全定编小汽车的管理档案,逐步建立全省定编小汽车电脑联网管理系统。

  (四)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执行省小汽车定编的有关政策和制度的措施,统计和上报年度小汽车定编的管理情况。